
作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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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瑕
大家好!忍不住想要吐槽一下已經罷工數天的神奇GOOGLE!沒有你,我怎么查資料!難道用傲嬌的度娘嘛!唉,沒辦法,聽說GOOGLE失靈這事的水挺深的,不再多說了。不過,真心是影響工作和撰文啊!
雖然沒有了全能的GOOGLE,但小助手還是必須要及時更新的!今天要為大家介紹的商品——“雨衣”雖然是一款比較常見的商品,不過歸類的時候還真得動動腦子呢。
所謂“雨衣”是 指由防水布料( 膠布、油布和塑料薄膜等 )制成的擋雨衣服。在《協調制度》中,有數個品目對其有具體列名。現部分摘抄如下:
(一)39.26 其他塑料制品及品目39.01至39.14所列其他材料的制品:
……
它們包括:
一、用塑料片縫合或焊接而成的衣著及衣著附件(玩具除外),例如,圍裙、腰帶、嬰兒圍兜、雨衣、衣服腋下汗墊吸汗護墊等。
(二)61.01 針織或鉤編的男式大衣、短大衣、斗篷、短斗篷、帶風帽的防寒短上衣(包括滑雪短上衣)、防風衣、防風短上衣及類似品
……
這些服裝有:
大衣、雨衣、短大衣、斗篷(包括雨披)、短斗篷
(三)61.13 用品目59.03、59.06或59.07的針織物或鉤編織物制成的服裝
……
本品目包括雨衣、油布雨衣、不帶呼吸裝置的潛水服及防輻射服。
上述三個品目均列名有“雨衣”。那么,它們的區別在哪里?
首先,讓我們來看一個海關總署公開歸類決定:
決定編號: Z2006 -0276
商品名稱:PVC滌綸雨衣
商品描述:該雨衣實為PVC雙面革雨衣,有三層,里外兩面均為塑料包覆,中間為滌綸網布,用肉眼可以辨別出來。
歸類決定:所報“雨衣”為聚氯乙烯雙面革雨衣,有三層,里外兩面均為聚氯乙烯塑料包覆,中間為滌綸網布。根據《稅則》第五十九章章注二(一)3的規定,“紡織物完全嵌入塑料內或在其兩面均用塑料完全包覆或涂布,而這種包覆或涂布用肉眼是能夠辨別出的產品(但由于包覆或涂布所引起的顏色變化可不予考慮)”,該商品應歸入第三十九章。因此該雨衣應作為塑料制品按照稅則列名歸入稅則號列3926.2000。
從上述公開歸類決定中我們可以看到,若構成“雨衣”的“基材”不符合第五十九章章注二(一)3的描述。則該“基材”本身就不能歸入品目59.03項下。再進一步分析,由該“基材”構成的“雨衣”,就更不符合品目61.13( 用品目59.03…的針織物或鉤編織物制成的服裝 )的定義了。所以,這種“雨衣”通常按其基本特征(塑料制品)歸入品目39.26項下。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采用“注塑”或“模壓”等類似工藝而非傳統“紡織”工藝(針織、機織等)制得的簡易“雨衣”(例如,一次性雨衣,見下圖)。同樣,也應考慮按“塑料制品”歸入品目39.26項下。
現在,我們已經了解了品目39.26項下的“雨衣”與品目61.13項下“雨衣”的區別。那么,讓我們再來分析一下,品目 61.01項下所述“雨衣”與上述兩者的區別。
首先,仍然必須引用第五十九章章注二(一)——
二、品目59.03適用于:
(一)用塑料浸漬、涂布、包覆或層壓的紡織物,不論每平方米重量多少以及塑料的性質如何(緊密結構或泡沫狀的),但下列各項除外:
1.用肉眼無法辨別出是否經過浸漬、涂布、包覆或層壓的織物(通常歸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第五十八章或第六十章),但由于浸漬、涂布、包覆或層壓所引起的顏色變化可不予考慮;
2.溫度在15~30℃時,用手工將其繞于直徑7毫米的圓柱體上會發生斷裂的產品(通常歸入第三十九章);
3.紡織物完全嵌入塑料內或在其兩面均用塑料完全包覆或涂布,而這種包覆或涂布用肉眼是能夠辨別出的產品(但由于包覆或涂布所引起的顏色變化可不予考慮)(第三十九章);
……
從上述第“1”點可以推斷出,若“雨衣”的“基材”采用“ 肉眼無法辨別出”的方式進行“浸漬、涂布 ”的話,則該“雨衣”的“基材”通常應歸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第五十八章或第六十章,卻唯獨不能歸入第五十九章。
進一步分析,若“雨衣”的“基材”不能歸入第五十九章的話,那“雨衣”本身也無法歸入品目61.13( 用品目59.03… 的針織物或鉤編織物制成的服裝 )。
因此,貍叔個人認為,品目61.01項下所述的“雨衣”就是經過“肉眼無法辨別”的“浸漬、涂布”塑料后制得的“雨衣”。由于其“基材”仍為紡織材料(通常應歸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第五十八章或第六十章)但又不歸入品目59.03,故按“衣著款式”歸入品目61.01( 針織或鉤編的男式大衣、短大衣、斗篷、短斗篷、帶風帽的防寒短上衣(包括滑雪短上衣)、防風衣、防風短上衣及類似品)。
當然,未經過任何“浸漬、涂布、包覆或層壓”處理,僅依靠“基材”本身擁有的防水屬性或通過其他特殊加工方式使其具備防水性的“雨衣”。同樣,也可以考慮歸入品目 61.01項下。
最后,以上內容為筆者個人觀點,水平有限,僅供參考,望拋磚引玉為盼!謝謝!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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