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欣海報關 程穎
一、概念:
有毒化學品是指進入環境后通環境蓄積、生物累積、生物轉化或化學反應等方式損害健康和環境,或者通過接觸對人體具有嚴重危害和具有潛在危險的化學品。
二、證件名稱及代碼:
《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代碼為“X”
三、發證機構及適用范圍:
進出口列入《中國嚴格限制進出口的有毒化學品目錄》管理的有毒化學品,憑國家環境保護部簽發并加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部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登記審批章”的《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驗放
四、管理要點:
《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實行“一批一證制”,每份通知單在有效期內只能報關使用一次
五、填制規范:
《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在報關單“隨附單據”代碼欄填報監管證件代碼“X”,在編號欄填報放行通知單號
六、補充說明:
(一)進出口有毒化學品應以《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所列數量為限,不允許溢裝
(二)《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實行電子數據聯網核查,一份報關單對應一份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