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欣海檢務工作室
一、【背景介紹】
某美籍華人是國外某家投資公司的運營總監,因工作調整,今年來上海負責中國區的公司運營。于是,他就將一部新買的自用邁巴赫轎車運來中國使用。現在貨物到港3個月,還沒有能夠
通關,他非常著急。
二、【操作分享】
1、什么人可以從國外進口自用轎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194號令)規定,非居民長期旅客中的常駐人員(即取得1年以上長期居留證明的)才可以進境機動車輛,每人限1輛。
2、什么人屬于非居民長期旅客中的常駐人員?
(一)境外企業、新聞機構、經貿機構、文化團體及其他境外法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在境內設立的并在海關備案的常設機構內的工作人員;
(二)在海關注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內的人員;
(三)入境長期工作的專家。
3、私人是否可以進口自用舊車?
根據《關于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進境機動車輛有關事宜》海關總署2010年第32號公告,自2010年7月1日起除按照有關政府間協定可以免稅進境機動車輛的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國家專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專家以外,其他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不得進境舊機動車輛,對其舊機動車輛進境申請,海關不予受理。
(1)護照
(2)就業證
(3)居住證
(4)海運提單
(5)購車發票
(6)國外購車銀行付款證明
(7)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
(8)情況說明
(9)報關委托書
(10)出口國開具的出口車輛證明
(11)護照持有人所在企業公司營業執照及海關注冊證書
(12)報檢委托書
5、進口自用轎車是否需要繳納關稅?
進口自用轎車是需要繳納關稅、增值稅、消費稅,繳納比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稅則》第8703章和8711章進行計征。
三、【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6號
2、《關于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進境機動車輛有關事宜》海關總署2010年第32號公告
3、《無需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或可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條件》國家認監委2005年第3號公告
4、《免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特殊用途進口產品檢測處理程序》國家認監委2008年第38號公告
5、《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國家質檢總局令(2009年第117號)
6、進口機動車輛免于強制性產品認證檢測處理程序辦理須知
四、【小編建議】
私人進口自用車輛相對簡單,但是需要進口人對
通關流程十分熟悉,因此選擇一家有經驗的報關公司還是十分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