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要聽國外客戶亂吹,客戶無論公司大小,都要堅持自己的付款原則。不要原為是老客戶或者是關系很好,礙于情面而不好意思在付款上跟客戶做自己認為安全的收款方式。這點要提醒剛出道的外貿人員,有些急于促成訂單,有些剛到新的單位急于表現給領導看,最怕就是與客戶在MSN或郵件交流上自認為自我感覺良好,認為客戶不會騙自己,這些都是給無單放貨留下的隱患。
2、如果有些客戶是第一次做生意,讓客戶100%先T/T做不到(因為有可能真正的客戶也不太相信供貨方),收到預付款后再安排生產或采購。在備貨過程中可以向客戶提出由于原材料上漲等其它原因,再匯10%或20%貨款,能多要點就最好。
3、如在備貨過程中,客戶不同意再匯款,在貨備好后,拍照或把具體的裝箱單給客戶,再向其索要余款。
4、在與客戶指定的貨代聯系出運事宜些,應做到以下:
(1)讓指定貨代傳真或快遞營業執照復印件。看到營業執照復印件后,上工商網站或通過律師到貨代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查詢此貨代是否注冊。通過律師查詢的費用并不高,只需RMB200左右。千萬不要省這個錢。
(2)與指定貨代簽訂正式的運輸合同。
(3)傳真托單給指定貨代后,叫其在托單上蓋上公章回傳并寄正本。
(4)保留好一切與貨代的傳真往來,把傳真件復印保存。托單不要從電腦中傳,從傳真機上傳。
(5)報關時要如實申報貨物價值,有些客人會把部分貨款通過地下錢莊匯到國內私人帳戶,讓出貨方少申報貨物價值。如今后出現無單放貨,國家海事法院是以申報的海關報單價值為準,不以與客戶的形式發票(Pro-formaInvoice)為準。
5、貨物出運后,及時向指定貨代索要正本提單,如是整柜,要船公司的正本提單。這點非常重要。同時,及時向指定貨代索要正本的費用發票。
6、得到提單傳真件后,及時通知客戶匯余款。
7、貨出運后,及時跟蹤貨物狀況,通常大部分船公司都可以在他們的網站上查詢到貨物的狀況。只需輸入集裝箱號或提單號即可。不要因為工作忙而疏忽跟蹤貨物。
8、向客戶催款,如發郵件、發傳真客戶都不回復,可向指定貨代發正式的公文,以自己公司的名譽發,公文內容警告指定貨代在收貨人沒有正本提單的情況下不能把貨物放給收貨人,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為貨代承擔。同時,可打電話給客戶催款。
9、如發了很多郵件、傳真,客戶都沒有消息,再發郵件告訴客戶,如他再不匯款,貨到后,將安排退運,同時告訴客戶,中國海關會把其列入黑名單(BLACKLIST)影響他今后從中國進口所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