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加工貿易企業來電咨詢該如何處置加工貿易剩余料件,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來詳細講一講。
首先,什么是加工貿易剩余料件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加工貿易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和受災保稅貨物的管理辦法》(總署令111號)規定:加工貿易剩余料件,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在從事加工復出口業務過程中剩余的、可以繼續用于加工制成品的加工貿易進口料件。
它可以是機械部件、鋼鐵五金:
也可以是布匹絲麻、塑料粒子:
還可以是深海魚類、木材夾板:
所以不同的加工貿易企業涉及的加工貿易剩余料件五花八門、品類繁多,但不管是何種類型、什么狀態,都要注意: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加工后產生的剩余料件屬海關監管貨物,未經海關許可,任何企業、單位、個人不得擅自銷售或者移作他用。
那加工貿易企業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確實產生了剩余料件,該怎么處理呢?
別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219號令)和《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海關總署218號令)以及總署111號令的相關規定,可采取以下方法處置加工貿易剩余料件:
如果上述方法都行不通,該怎么辦呢?還有……
作者:張長友、張夢源
責任編輯:白丹鴻
轉自:阿拉甬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