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中報協第三屆常務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在廈門召開,發布了報關水平測試辦法(試行版)詳情請關注微信平臺“
那么報關水平測試和報關員資格考試除了名稱換了、主管單位換了,其他還有什么不一樣呢?下面我將簡單介紹一下報關水平測試辦法。
中國報關協會報關水平測試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報關行業自律,提升報關從業人員職業素養,提高報關質量,服務企業選人、用人和職業院校后備人才培養工作,根據中國報關協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目的:行業自律,企業選人、用人,院校人才培養。從這一點說明,我國報關人才培養的機制初步形成,以前許多人都是半路出家、稀里糊涂做了報關,卻不想入門容易入行難。報關資格考試取消了,但行業管理、企業用人、院校教學,都需要一種形式來體現。
第二條 報關水平測試,是中國報關協會對參試人員報關基礎知識及報關業務技能水平進行的綜合評價與定量分析。
報關水平測試依據《報關服務作業規范》、《報關服務質量要求》等行業標準,按照《報關水平測試大綱》要求,設置測試標準和測試要素并對參試者頒發“報關水平測試成績分析報告書”。
標準:包括基礎知識和業務技能,依據《報關服務作業規范》、《報關服務質量要求》等行業標準。設計目的是更偏向于實際操作,讓會的人更容易通過;不過“報關水平測試成績分析報告書”最后是通過分數來體現,還是根據測試要素體現;是合格、良好、優秀,還是A、B、C、D;是一刀切“合格”,還是真有詳細“分析報告”。我們拭目以待吧。
第三條 中國報關協會成立報關水平測試工作委員會,對測試工作進行決策、指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具體實施測試工作。
地方報關協會負責所在地區報關水平測試相關的組織協調工作。
機構:中報協成立委員會(決策、指導)→辦公室( 實施測試)→地方報協(組織協調),東家正式接手上位了。
第四條 報關水平測試實行公平、公開、公正、誠信的原則,采取自愿參加、統一報名、統一命題、統一測試、統一評分標準、統一閱卷核分的方式進行。
報關水平測試收費參照相關考試、測試的標準確定。
方式:參考報關員資格考試模式,全國一個標準,測試也是一個大雜燴。歸類、國貿、稅費、報關單。。。。。。這些如何分類測試才能體現專業性,不知將來是否有可能實現。
第五條 測試內容分為以下兩部分:
(一)報關基礎知識,主要包括對外貿易及對外貿易管理、海關及海關管理、報關及報關管理等基礎知識;
(二)報關業務技能,主要包括進出境報關、保稅加工報備報核、商品歸類、報關單填制、報關核算等基本技能。
內容:基礎+技能,這個沒啥好說的,如何測試才是真。
第六條 測試每年舉行一次。特殊情況下,可以進行調整。測試前6個月對外發布公告及測試大綱。
時間:每年一次,和報關員資格考試一樣。這樣集中、省事。
第七條 報名參加測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包括持有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港澳居民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居民;
(二)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及以上,包括應屆畢業生。
條件:最終確定是18周歲,又回到2008年以前的標準了。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測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一)因刑事犯罪受過處罰的;
(二)因在報關活動中向海關工作人員行賄,被海關依法處理的;
(三)在測試中曾發生作弊行為,被宣布測試結果無效的。
由于上述原因報名無效的,報名費用不予退還。
除外:和以前一樣一樣的。
第九條 測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
經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從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憑準考證參加測試。
報名:此處省略......
第十條 測試結束后2個月內發布測試結果。
結果:這個比資格考試人性化,資格考試2個月內發布成績,然后再公布分數線。以前考到118、119的要虐心1個月,現在不用了。
第十一條 考生應當自測試結果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所在地考試點申領“報關水平測試成績分析報告書”。
。。。。。。
第十二條 考生對測試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測試結果發布之日起2個月內向報關水平測試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申請對本人試卷卷面各題已得分數的計算、合計、登錄是否有誤進行核查。核查結果通知本人后,不進行再次核查。
。。。。。。
第十三條 申領“報關水平測試成績分析報告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件;
(二)準考證。
領報告:不用學歷證明了。
第十四條 “報關水平測試成績分析報告書”由中國報關協會統一制作,在全國范圍內有效,有效期3年。
有效期:3年有效期,以后如何和助理報關師掛鉤,是個問題。
第十五條 “報關水平測試成績分析報告書”在有效期內損毀、遺失的,可申請補發。
補發:
第十六條 考生存在冒名代考或者其他欺騙、作弊行為參加測試的,經查實應當宣布測試結果無效,并收回已頒發的“報關水平測試成績分析報告書”。
作弊:查實后宣布無效,并收回報告書,當然后續就不能再測試了。
第十七條 已經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不再參加報關水平測試。
這個對已經取得報關員資格證的人員是個極大的利好消息,至于水平測試是3年內不參加,還是永久有效。希望是永久有效,也算是對考到證的一點安慰吧。
第十八條 考務工作人員有泄漏考題、縱容作弊、篡改考分等行為的,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對考務人員的規定
第十九條 建立測評評估制度,充分吸納報關企業、有關院校意見,調整完善測評方法和內容。
評估制度:這一點最是關鍵,如何實現,而不是形式主義。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2014年3月12日,植樹節,好日子,希望報關行業能更成熟發展壯大。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報關水平測試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報協報關水平測試 ”,名稱長了點,不過也算與時俱進,點個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