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小小商品歸類工作室原創文章——拋磚引玉(二一零) 關于“機載激光雷達”的歸類探討|關注“歸類通”看最新干貨
筆者最近在歸類工作中碰到這樣一個商品“機載激光雷達”(圖一),當時筆者看到這個品名有雷達
基本信息:該商品為機載激光雷達,品牌為RIEGL,型號為VUX-1LR,由激光脈沖發生器、激光脈沖接收器、波形處理單元、波形記錄單元、供電單元以及數據通信單元等組成。用途:該商品是一款輕便小巧的機載激光掃描儀,用于搭載在多種無人飛行平臺上(圖二),快速獲取地形、自動避障、工程建設、電力巡檢等需要空間信息的應用方向。
工作原理:通過自主產生近紅外激光脈沖投射至物體表面,并由激光脈沖接收器接收被測物體反射回的激光脈沖波形信息及記錄返回時間,經波形處理單元解算,經數據通訊單元傳輸至控制計算機。
功能:快速獲取被測物體與搭載平臺之間的高精度的高度信息及角度數據并準確利用點云的方式描述被測物體的表面外形。
性能:測距范圍:1350m,最小測距距離: 5m 視場角:330 ° 脈沖類型:近紅外一級安全激光。
通過對商品的基本信息、用途、原理、功能以及性能等各方面有了大致了解后,對于這樣一個看似比較高端的商品在歸類的時候,我們可以考慮以下兩個觀點:
觀點一:該商品屬于雷達設備,應將其歸入品目85.26項下;
觀點二:該商品屬于一種地形測量裝置,應將其歸入品目90.15項下;
兩種觀點哪個更合適呢?品目85.26和品目 90.15兩種有何區別呢?
筆者查詢了一下,雷達的定義(來源于百度)
雷達是英文Radar的音譯,源于 radio detection and ranging的縮寫,意思為" 無線電探測和測距 ",即用無線電 的方法發現目標并測定它們的空間位置。因此,雷達也被稱為“無線電定位 ”。雷達是利用電磁波探測目標的電子設備。雷達發射電磁波 對目標進行照射并接收其回波,由此獲得目標至電磁波發射點的距離、距離變化率(徑向速度)、方位、高度等信息。
接著又看了一下關于品目85.26在《注釋》中的描述:
85.26 雷達設備、無線電導航設備及無線電遙控設備:
10 — 雷達設備
— 其他:
91 —— 無線電導航設備
92 —— 無線電遙控設備
本品目包括:
一、無線電導航設備(例如,無線電信標及無線電浮標,裝有固定或旋轉天線;接收機,其中包括裝有多路天線或定向線圈天線的無線電羅盤)。也包括全球定位系統(GPS )接收機。
二、船舶或飛機導航雷達設備(不論裝在船舶、飛機等上面,還是架設在陸地上),其中包括港口雷達設備及安裝在浮標、燈塔等上面的識別裝置。
三、飛機場用的盲降及交通控制設備。這類設備很復雜,其中某些設備把普通的無線電、雷達及電視裝置結合在一起,能在控制中心里顯示出進場飛機的位置與高度,并把降落指示及附近其他飛機的雷達圖像傳送給該飛機。
四、雷達測高設備(無線電測高計)。
五、氣象雷達,用于跟蹤暴風雨云或氣象氣球。
六、盲目投彈設備。
七、炮彈或炸彈近爆引信用的雷達裝置。裝有雷管的整套引信歸入品目93.06。
八、空襲警報雷達裝置。
九、海軍或高射炮用雷達測距測向裝置。
十、雷達發射-應答器。這種設備能接收雷達脈沖,在應答所收到脈沖時,所發送的脈沖常帶有重疊信息。發射-應答器用于飛機上,使雷達操作員能對其加以識別。發射-應答器也用于儀器氣球上,用以測量距離及方向,并傳送氣象情報。
從雷達的定義和《品目注釋》的解釋,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雷達裝置的工作原理是利用無線電或者電磁波信號進行工作的。本商品雖然品名為“激光雷達”,其工作原理為“產生近紅外激光脈沖投射至物體表面”來進行工作的,原理是不同的。故該商品是不符合品目85.26 雷達設備的描述。根據該商品的功能快速獲取被測物體與搭載平臺之間的高精度的高度信息及角度數據并準確利用點云的方式描述被測物體的表面外形,從而獲取地形,屬于一種大地測量設備,建議歸入稅號9015.1000 。
另外也可以參考海關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