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上海某報關行在申報單證環節中將經營單位欄申報錯誤,由于影響了貨主企業的退稅申請,貨主企業事后向該報關行提出了結關后改單事宜。在翻閱原先申報資料時發現,發票、箱單上都有正確的經營單位抬頭,但是在紙質報關委托書上,卻無法找到這家正確經營單位的信息。為此,改單事宜不被海關接納!
各位,你們可能要問,正確的信息在發票、箱單上都有顯示了,為什么還要糾結于報關委托書呢?早在2006年,報關協會規范統一了代理報關委托書格式,明確了委托雙方法律地位和各自責任,為報關員做好“合理審查”、準確填制報關單創建了規范統一的提示性范本。大家可以看到,報關委托書是鑒別代理行為是否正常、合理、合法的法律憑證,同時也是保護每家貨主企業自身根本利益的保證,如果報關委托書可以隨意使用,那對于我們貨主而言,其隱患和危害是極大的,謊報、錯報的可能性會大大提高;同時,對于海關而言,無法審核其代理行為的有效性和真實性,給海關的統計、監管帶來漏洞和不便!